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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3-4-27 16:27:3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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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21页上
土神小职,而皆敢侃侃而谈也。且朱先生以百年前之名人而凭乩言谈,竟同唔对,所差者惟不能见其形耳。
其有无遗像,更无从到其家而访之。今得我女诸言,又不啻活画其形神面貌于我前也。
到此鐶又想与其姑问话。
问:你每夜来常到我房内乎?
答:我来,总到房门口望,有时你们已睡,有时在看书。
四官亦问:然则姑到过侄处寓中否?
答:长丰里到过一次。
问:在何时?
答:前在中社,是随你去。我九时来,你夜饭后想去,我即同行。
鐶又问:亡姊锳官在何处?
答:你问大阿姊,同钏姊,去年五月中,我亲陪送,投生于诗礼之门。
问:是否投生在一家?
答:钏锳同县各姓。
问:何处?
答:江苏本省。(民国时金山县隶属于江苏省)
按女送锳钏投生于诗礼之家,二姓同乡。去年我女早述告,此
问本赘,而女亦仍言之。在去年五月中亦记得极明白也。
鐶又言其母想问话。
女回答说:你母亲要谈话,你父亲不喜,可不必。反觉无谓。若有必不
可免之问,亦不妨,择时而谈。今夜已不早,你等要睡否?
两孙仍不肯。
女答:不去睡亦无所讲。
即倏然止。
小标题:问嫁期,欲赋催粧诗
二十日即八月十五日
晚上朱弥甥履仁与其令妹玉小姐来。
二人为从兄妹。父母皆早亡。玉小姐为我甥志贤之女,履仁则为我甥心君之子也。
今夜皆想扶请其先父,求我书焚一纸。即以我名义请之。
良久而乩动,呼舅公。
我甚讶,问何人?
回答说:甥媳徐。
问:志贤、心君,何以不来?
则称已生。
我始知二甥早投生,故由志贤甥媳徐夫人来也。
徐夫人为玉小姐之母,生前本贤淑。
以下都与其女言,大致都嘱其女善事祖母及嫂氏。
言皆亲切有礼。所写录之纸,为履仁兄妹携去。奉为家训,我不记。
其后玉小姐又扶召我女,女便呼玉姊。
玉小姐于我女为表侄行,而年长于我女,故我女生时常以玉姊呼之也。
女又回答说:芬来时,见有一女客人方行。面熟似在何处见过。
玉问像其母否?
女回答说:待细想玉姊你房内有一照,面目一样。
玉说:为姑猜着。
女回答说:是二嫂,未招待,失礼。
盖志贤两娶,皆徐氏姊妹也。
我女则生时皆未见过。所见者只遗照耳。
故一见似觉面熟,待细想后始记得即是玉房内所见之照,面目一样,因知确为二嫂,逐以有失招呼为欠礼。观其所言,我女之神气真活现矣。
女又回答说:玉,你今住在何处?
玉即告在马斯南路。
女回答说:法国公园去极便。
玉说:然。
女又回答说:姊郁府亦近。
玉小姐不语。
盖玉方许字郁氏,尚未嫁也。
女又回答说:小应多时未见,姊若去,望唤芬同去。
按小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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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我女生时在大同同学,即玉之小姑也。
异哉我女殆自忘其非生人矣。
玉又说:姑可来我家。
女回答说:有空必到,姊亦可常来伴母,今夜可住此否?
玉说:须去。
女回答说:天气凉爽,日间如无暇,晚可来住。
又回答说:玉姊近日用功何似,嫁期已有否?
玉之羞涩不语。
女回答说:玉姊不告,照哥告。
照哥者其兄履仁也。
履仁回答说:因郁氏妹夫游学外国未回,故我妹嫁期尙未有。
女回答说:大官年内回否,玉姊总知,若知后乩召告我,定学赋催粧诗相送。
盖我女生前本与玉极好,故今夜凭乩问话又觉亲热异常。笑言杂出,至乃叫其先行乩召告嫁期,想学赋催粧诗以相送。亦可谓极今古未听到之佳话矣。
大官者玉未婚婿之小名也。
到此玉又问我女念佛作诗若何?
女回答说:芬每日念佛六时,自去夏起加念四时共十时。余或静坐养性,前常喜作诗,近觉未免分心,故少作。偶将从前所读四书融参佛典,竟大半可通。孔圣时佛法未行中国,而论孟之言尽含经旨。若在唐宋后当必有阐发明显之文以啓后进。
又回答说:今夜闲谈多。
逐止。
按我女今夜与玉诸言,上半节活泼谐笑,语足解颐,读之今人
生爱。下半节又忽肃穆庄严,四通八达,读之今人生敬。岂非天人也耶。
廿一日即八月十六日
晚上甥来扶请其母,与谈事。又其母与内人所谈转述诸言。
虽非大事而却有关系,我不想记。
后又请杨平江先生。
问云间某前辈,数代文名显达,而今衰落至此,不知何故?
答:某公与其子及其上代某公因果重重,非三二语所能尽,且有些弟亦不明了。今夜事忙。此月【按旧历七月自中元节到月底世称鬼节故阴界事忙殆有由也】恐无暇日,待有空当来细谈。
我问:近来有朱述之先生降乩,常与谈话,甚广博,公亦识其人乎?
答:朱述之是西区土地,相识,此人极有谈风,每见必长谈。惜弟事多未与讲。
甥问:我等常询朱先生以阴事,朱先生必尽情相告。而我祖我父则每戒不许扶乩,宣泄阴事尤为痛恨。岂阴事果不应谈乎?
答:此亦人性,非不应谈。
小标题:素未平生之蒋竹生
及平江先生言毕去后,时夜已至深。
方收拾乩碟想睡,忽有风一阵吹来,门忽然启,我怪讶岂又神灵之见临
耶?
逐叫复按,而乩即动,问来者何人,有何事见教?
答:偶逢风入,见乩光。并无事,闲玩来看。岂知不是沙盘,是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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懂如何有光,不料竟能对白话,真难遇。
我因知此人当系生前曾有沙盘经验者。
问:君果何人请问尊姓大名?
答:蒋竹生,济生会弟子。
我与甥等都相顾茫然,不知将竹生其人也。
因问:乩台往往请古圣贤仙佛不知古圣贤仙佛果能临乩乎?
答:不便告。
逐去,
廿二日即八月十七日
我近屡访丁君仲X,丁君博学通儒而尤称其岜人无锡华君爲之冠,丁君早年不信有鬼神,而后乃笃信。华君亦然。
并说华君于乩学研究至深。曾有鬼谭一种,颇多闻所未闻之言。X托丁
君转向华君索阅。昨经索得,共有三十余条,首有弁语。
署抱一子识,抱一子者华君别字也。
我读,之觉可疑之处甚多。
抱一子称是谭,皆由乩录出。无一向壁虚造语,惟我固信其非虚造,
而疑其临乩者言之不确,然如想证其确不确,必非可以问之于人,决当问之于鬼。而鬼之能深明阴事而尤肯详细见告者,莫如我近得交之朱述之先生,逐于今夜书焚一纸请之。
朱先生既到,即将抱一子所辑述之鬼谭安诸桌上而谨问焉。
朱先生乃为从容置答:多所正误共数夜而始答竟。
我因为汇录一处,即名鬼谭正误,以示华君。
其于鬼学定当更有进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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鬼谭弁语
是谭若干则,皆由乩录出,无一向壁虚造之语。虽止一圆蹏书乎,而幽冷凄绝之鬼趣,已不啻绘影绘声,然世有未亲乩事,而强主阮瞻林蕴辈之无鬼论者,则是谭固无有是处,可不劳寓目也。
抱一子识
鬼谭原文
人死后由士神领见冥王【即本邑城隍】沿途有妇人。
世俗所说孟婆者,以汤饮之。
其味甘,且新死者恒苦渴,故乐就饮。顾饮后则生前之事及父母妻子等都不省记。七七既届,始渐忆往事,惟终不能全体清澈。其明晰之度以其人记忆力之强为差。生前读诵之书籍及己之年龄等,大率皆不十分了了。
有不尔者,必其人之灵力,有轶于恒常者也。
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)
朱述之释误
此不是一律如此,有凶暴粗妄之人,初死未知阴律,尙记阳世行为。到堂消册后或未审问,只命看管。
其魂忽见他人或适判生,即想奔逃。不免乱规。故使饮汤稍迷一时,
待智习守阴规久,方醒。
非人人都饮。
或即当堂判生,惟畜多人少。
【问】然则人何以不记前世之事?
【答:】有一种生时本记得,数月后渐忘。有(间隔)百年始生者本已稍忘,一经投生渐不记忆。
(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
鬼谭原文
人将寿终时,冥王让煞神诣病者,以刀杀之。
魂被杀时,初不觉痛,到阴间即复翕合。若成仙
第122页下
佛者临终时即由仙佛接去,故不在此例。
而其人即气绝,煞神逐去。
到三朝及接回日,煞神复到,享其家之供具。
煞神有黄衣红衣青衣及麻衣者数种。
善人临终时黄衣之煞神到,
中人青衣者到,恶人红衣者到。
极恶之人则麻衣者到。
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)
朱述之释误
煞神即怨鬼,临死索命。
惟怨鬼亦不能任意索命,必须判定是非应使偿命,方去索。
受杀者还杀,受毒者还毒,受缢者还缢。
非皆死时必杀,行善仁慈之人只公差去领,并不用链。
若修行念佛,有功世道之人,亦可乘车马船行。
此乩语略而不详,使人见之有惧心。以为善恶无分。
【问】然则接煞时之煞神果有否?
【答:】凡道家批书,自作法,非阴律。惟有等初释凶魂,借此吃食,不请必患病,得食始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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鬼谭原文
新鬼见本邑城隍后尙须以次往见十殿阎王。
位置在都城隍上,十殿散在十省之中。
第一江苏,第二浙江,第三山东,第四两湖,第五四川,第六山西,第七河南,第八陕西,第九两广,第十东三省。
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)
朱述之释误
此言死后见十院,十院即十殿阁君。又说得不明。
死后到堂消册之鬼,惟有所犯罪甚重者,即解院审问。
今笼统言之,反使人觉其不公而生畏念。
又十院亦不止管十省,省悉照明制共十九。一二院
同管十九省,三四也院同管十九省。无分。
且十院都在四王天,非散在各省。
【问】十院之王,僧道皆有待十王法事,称第几殿某王第几殿某王等,信乎?
【答:】阳世做道场有,阴无此。⌒按阴世但称第几院阎君,无某王某王之名目⌒
【问】然则城隍有无大小次第?
【答:】江南都城隍最大,其余一律并无大小高下。皆一(个)省一省城隍。
(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
鬼谭原文
昔人说:鬼所居在九泉之下,而实不然。鬼界亦即人界。但
皆择幽静之地而宅之。
普通都居家祠之内,肉眼自不能见耳。
三四岁以前之小儿多能见鬼,且能听到鬼语。
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)
朱逐之释误
三四岁前之小儿多能见鬼,亦非。
偶遇一二能见,不可以为例。
(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
鬼谭原文
冥中之昼夜反于阳间,鬼亦一日三餐。
日即阳间之夜。
系饭食官所送。
饭食官凡五等,头等称饭食王。
鬼必先纳银,纳银于冥王,由王通知饭食官,始得食。
否则枵腹,人七日不食则死,鬼则不然,但乏力耳。
饭菜二色,肉或鱼及青荣,一汤而味不佳。犹阳间之
包饭,不能精美也。
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)
朱述之释误
冥中昼夜不分,惟昼无日色,只黄沙光而已,昼则黄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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淡,夜则碧气深。以此分日夕。
【问】然则气候如何?
【答:】尙有气候,无冬无夏只有凛冽,而无暧意。生人入触即晕,其气闻久,(生人)魂易散。饭食官不知其名,想或冒名索食。
(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
鬼谭原文
冥间所有之猪及鱼等,乃阳间其物之死者,冥王仍令其
于冥中为猪为鱼,以供神鬼等之食品,其米麦及菜乃取阳间稻麦等种
子之魂而播种者也。
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)
朱述之释误
阴无阡陌,不能播种。
(注:我也觉得这个鬼谭是想当然了,鬼吃猪鱼,那猪鱼吃什么)
(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
鬼谭原文
鬼喜阳间供具,说其味远胜于冥间之例饭。惟鬼之食系
歆其气,故非热不可。饭菜之冷者及茶点来果等均不能食。以其无蒸发
之气也。
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)
朱述之释误
所言冥食有误。
并下新鬼购店肆食物等而言,阴世糕饼即是散食未吃,或略吃有余。众鬼同做成出售。
(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
鬼谭原文
人家将饭时,祖先必到其炊室于开釜时食之。
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)
朱述之释误
祖先享祭祀,不在厨中。
此或子孙忘祭,祖来不得享,故入厨下,不为正理。
(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
鬼谭原文
鬼于一年中若有十一个月乃到十个月之食物。
【指冥官所之食物言】
即可免饥饿之苦,如岁岁若此,可保存到三百年以上,逾此年限不复能支持,不得不转世矣。若死后绝不得食者二年后即转世,以其无以自存也。
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)
朱述之释误
新鬼第一年中须食十月或十一月,确。
若长食可到三百年,无此说。岂投生有食者皆三百年以后乎?
【按鬼之生前无大善大恶无百年不投生者。见金山县城隍录问张南暨先生乩话】
(**********************
鬼谭原文
普通之鬼投生者必先转入畜道一次或数次。而后复为
人身。若前世为有道行之僧则不在此例。
有道行之僧而投生者以鏖心未尽之故。又凡大富贵之人其
前身必非寻常之辈。然若富贵后为恶作非则不免陷入三涂。前身修行
之资格一并丧尽矣。
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)
朱述之释误
普通之鬼投生者必先转入畜道,太妄不(正)确。
(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
鬼谭原文
鬼为气体,能伸缩自如,收缩到最小时止如一钱,伸到极
度大于人可二倍。
******************)
朱述之释误
鬼非能伸缩,只门窗墙壁皆可入。
或有厉鬼为祟,故现凶恶形象,善良者无。
说会变尙合,伸缩不合。
【问】:然则古有新鬼大故(旧)鬼小之说信乎?
【答:】新鬼近见大,故鬼远见小。
目能视鬼者视为如此,其实无大小。
(**********************
鬼谭原文
鬼亦有衣服,系冥
第123页下
王所给。唯仅长数寸,于蛰伏神主或牌位时固属相宜,然若于大体形
出外游行其衣即不适用,故阳间焚化之纸衣,鬼颇喜之。
敛时之衣鬼亦可取其魂而服之,但苦重耳。世有焚化死者生时之衣亦不若纸衣之轻便适体。或疑焚化纸衣时纸灰因风飘扬其衣不将片片作蝴蝶飞乎?而实不然,盖纸衣被火其魂已脱离矣。随风飞扬者特纸之质耳。
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)
按此条朱先生未有话。
(ps,按我的理解,鬼谭陷入了万物有灵说的泥坑里。衣服没有灵魂,鬼的形象本身只是一个幻像。高灵能够想什么出现什么,底层的灵就只能使用高灵提供的物品或者人类烧给的物品)
(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
鬼谭原文
冥中亦有售食物之店肆,但只许新鬼购食。到七七后,即禁止之。衣服布吊等亦有售者。然唯仙界及官家可得购取,普通之鬼不
许也。又普通之鬼家中不得备针,恐用为伤害他鬼之具故禁止之。
故即许购布亦不能自制衣服。
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)
朱述之释误
新鬼一年中可多食,如无人供七七必不可少,若七内不食,必到任何厨中食之。
按衣服布帛等云云,朱先生亦未有话。
(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
鬼谭原文
冥界异常专制。鬼不得自由往来人家,故无戚友酬酢之乐。
各家有宅神禁外鬼入门,如外鬼有事相告可由宅神转达。
唯出嫁之女可以回家省视父母。然尙须由母家人往接,且出必以轿,女婿亦不得诣岳家。鬼出外游散时途中或邂逅知人亦不得自由交谈。颇有
吕秦时禁偶语之规则。盖冥界以严肃幽静为尙故,定例森严乃尔。
************************)
朱述之释误
冥界异常专制一条,此必此鬼尙有看管者,未放自由。不是人人如此。
(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
鬼谭原文
俗说:只有小人无小鬼,此言良是,盖幼者死而为鬼亦如人然,以少以壮以老也。又人有种种疾病,鬼亦有之。
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)
朱述之释误
魂遇酒醉者可冲损,或火雷电大风皆可冲散。非鬼亦有病。
【问】冲损后尚能聚成否?
【答】:能聚成,亦有聚不成即湮散者。
【问】此种亦投生否?
【答】:魂散者仍可投。
【问】可超度否?
【答】:难。
【问】此种是否因果?
【答】:非因果。
【问】然则如何可免?
【答】:鬼亦能自小心。
按,鬼亦可由少而壮而老。此亦不(正)确。
我亡儿丰以七岁殇,往年年已三十余,曾问我女说:仍是小儿也。
(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
鬼谭原文
鬼之面形与生前多不甚肖,惟大体相似耳。
****************)
此条朱先生亦未有话。
按,此亦不(正)确。我先从兄吟槐公,我女生前未及见,但见兄家所悬一照。后见之于祠中说:与照一样。
又我甥媳朱徐夫人,我女生前本未识也。近召来此我女适遇诸门。说见有一女客人似在何处见过,继而乃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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得,即在朱氏见其遗照面目一样。
实则形貌固皆逼肖,岂仅大体相似已也。
(*******************
鬼谭原文
鬼亦有虚荣心,如子孙为做阴寿等事亦颇以为乐。
************)
按此条朱先生亦未有话。
(******************
鬼谭原文
冥间亦有赌博之具,但自好者皆不为之。
*******************)
朱述之释误
冥间赌博之事,虽亦有但少数,亦不禁。
(*********************
鬼谭原文
凡物都有魂,鬼可摄之而去。鬼之食即食其物之魂也。其魂为鬼所食或
摄去,自肉眼视之彼物依然存在,而鬼则已不见有物。盖肉眼所见者其体,鬼所见者其魂也。
又花草死后其魂即散,鬼不得而有之。花木之折枝,鬼亦能取其魂。
非折枝即不能故。以资把玩,但花与叶之魂离而不合。即花自花,叶自叶。不能并在一枝之上。若取花枝,以火焚之,则鬼即可得花叶完备之折枝。
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)
朱述之释误
物有气无魂,花草有灵,树木亦有灵。却亦可谓魂。既死则灵尽。
【问】树木之古者,每称有树神,信乎?
【答】:树木数百千年者,是有神,惟起去之,亦不作祟。以其得日月之精,此去彼亦可居。若起而有祟,是邪鬼凭附,借此为祸。
【问】然则何以有神?
【答】:是灵受精成神。
(********************
鬼谭原文
银锭未焚化者,鬼亦可摄其魂而去。然颇重,不便于用。
人间所用银货其魂之重尤甚,且经鬼取去后即变成顽铁,鬼亦不能明其
故也。
**************)
朱述之释误
银锭未焚化者鬼摄其魂,不知有此事。银锭亦物何以有魂?
(****************
鬼谭原文
凡阳间有战事,两方之军土战死者,其鬼仍互相搏斗不肯干体。
其时冥王即发饷银,令其不得扰害地方,冥王库内时所蓄之资专备此项开支。
*************)
朱述之释误
两方战死军土其鬼仍互相搏斗一条,亦非。
有忠义之魂虽死不忘报主,遇敌即攻,此等鬼
本无罪,可自由也。
但并非鬼攻鬼,是鬼兵帮人攻敌。
(******************
鬼谭原文
俗说:摺叠银锭不宜于夜,亦非妄言。
盖银锭须受阳光方用也,夜间叠者置日光下曝之亦能有用。
凡人诵经忏时即有佛降临,记其遍数。
若诵在银锭上者,佛即于其上作号符以记之。
受人讽诵之资,而偷减遍数者将来必不能逃阴谴也。
*********************)
按二条朱先生都未有话。
(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
鬼谭原文
僧道放焰口,鬼谓之做戏。
凡人家有延僧道放焰口者,本街之鬼悉由土神督率出观。
女者
第124页下
幼者有时不出。
鬼亦说其无足观,但于例必到耳。
放焰口本为输食,实徒有其名。
*****************)
按此条朱先生虽亦未有话,
惟我亦疑其非一概如此。
在僧谓之焰口,在道则称祭炼。
道家之祭炼我不得而知。若有高行之僧放焰口施食孤魂功德固自不小,其观想之米每粒可长到数寸,饿鬼之得食者都极欢喜也。
(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
鬼谭原文
鬼界所用之历比阳间阴历早一月有余。与阳历为近。
而仙界之历与阳间之阴历同。鬼历独异之故,则无能知之。
***********************)
朱述之释误
阴世之历以三百日为一大周,三十日为一小周。
一年十二周。
阳称月,阴称周。
每年三百六十日,无多少。
(鬼谭后续似是而非的内容省略)
第125页上
(鬼谭后续似是而非的内容省略)
以上各条(指我省略没录出部分)
朱先生未有细话,
但回答说:总之此书【华氏鬼谭】所记似是而非,粗看觉有道理,详究一知半解,亦不能说全妄,如食物等等。冥问极简单,不能若阳世之繁华。中有开学堂及异国兵相争说,此有一,不能作常例。
【问】:然则开学堂阴界是否有过?
【答】:偶有儒生喜授学子,聚数姓诵读,或有思(让)冥王知其好学而聘作文记者。此是偶然,不可为凭。
第125页下
按,朱先生所乩示于鬼谭之言到此而止。
我等亦不敢多渎问。然亦可谓至细至明矣。
若华君所述固都由乩录出,但未著其为谁某之乩言耳。
然何以有确有不确,以我思之,
阴界情形鬼亦非能尽悉之。犹阳世情形,即人岂能都知之耶。
有程度之不一焉,有地位之殊焉,有阅历之久暂焉。
譬之以粗通之子而问以通奥之学;
乡村之辈而语以朝政之为;
孩提之董而询以憝老之事;
其所置答,岂能尽信?盖可知矣。
华君之所问者何等之鬼,华君固未明言。
若夫朱述之先生,本为嘉道间朴学大师,宰县有名并享寿考,既死之后又任县城隍者多年,今退为土地者亦久,既取精而用宏,尤聪明而正直,是其所言决非寻常一知半解者可比也。
我也无状,不以幽明之相间,乃竟得交于先生,用敢将先生所正误于华君鬼谭诸言。
照录如上,倘能为先生所许乎?兹附江X叔伏敔掌诗感忆,
四首之一即先生作也。
(诗省略)
廿四日即八月十九日
今夜甥来,又与内人扶乩,召女到始言琐事甚多未录于此。
我问:近清凉寺做水陆法会,你不想设位书愿【见上月十
八日乩语】而但思将银锭于此时施散孤魂【见上月十五日乩语】此项施散不知是否亦须如往年你来申振济,必先行造册,然后按名施散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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